2015年度保安行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順利完成
發布時間:2016-07-04 14:37:15 點擊量:0
2015年6月6日上午,在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舉行的北京市保安服務行業第一屆職工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及2015年度保安行業工資集體協商協議簽字儀式上,北京市保安服務行業工會聯合會主席、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政委李寶鋼作為職工方代表,北京保安協會秘書長張林作為企業方首席代表、北京保安協會178家會員企業分別在北京市保安服務行業工資集體協商協議書上鄭重簽字。至此,經過企業代表洽談磋商、企業方與職工方依法協商、正式簽訂北京市保安服務行業工資集體協商三方認可書、協議書,有序履行了法定的協商簽訂程序,完成了本年度保安行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全部議程。
今年是北京市保安行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第三個年頭,為了充分保障保安從業人員的勞動權益,促進行業可持續發展,北京保安協會在接到北京市保安服務行業工會聯合會關于2015年度工資集體協商要約書后,立即展開調研工作,組織了有副會長、常務理事、理事及一般會員企業代表參加的工資集體協商洽談會,商討2015年保安員工資集體協商的各項內容和條款。企業代表們根據北京市政府公布的2015年北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其他省市同行業工資收入水平,結合行業經營發展狀況和保安員工資成本情況,對保安員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幅度進行了認真磋商。協會將企業方代表協商情況與保安行業工會聯合會進行了及時有效的溝通。在6月5日召開的企業方與職工方協商會上,雙方初步商定了2015年保安員最低工資標準、初級保安員工資標準以及工資支付辦法、工時計算方法等各項內容。
根據2015年度北京市保安服務行業工資集體協商協議書的約定,保安員在法定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保安服務企業應當支付給保安員的最低工資標準為2100元人民幣,支付給具有初級保安員資格的保安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為2300元,不包括提供給保安員工作期間的食宿費用、保安員在中班、夜班、高溫以及有毒有害環境條件下的津貼補貼、保安員在節假日或者超過法定工作時間從事勞動所得的加班加點工資、保安員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以及根據國家和本市規定不應計入最低工資標準的其他收入。同時,保安企業每年應組織不少于10%的保安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依法保障保安員的教育培訓權益;保安企業還應根據崗位工作實際,為保安員繳納意外傷害保險,積極開展醫療互助等職工互助互濟活動,依法保障保安員合法權益。
北京市保安服務行業工資集體協商協議書的簽訂,代表了北京保安企業的莊嚴承諾。張林秘書長在大會發言中,要求北京保安協會的所有會員單位,應嚴格履行協議約定,依法維護保安員勞動權益和行業經營秩序,以開拓創新的精神推動行業向職業化、科技化、現代化的方向不斷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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